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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給花媽的一封信】 分享自呂秋遠律師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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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給花媽的一封信】 分享自呂秋遠律師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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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花媽,我不確定你會不會看到這封信,但是我很希望你可以停下腳步,看看一個平民的想法。

從氣爆事件發生到現在,已經有九天,想必你沒有一天睡好覺,首先希望您可以保重身體,畢竟良好的體力才有清楚的思緒,否則救災的工作很難繼續。您已經六十四歲,跟美麗島事件那時候,當然不能相提並論。

是的,美麗島那一年,1979年。


那一年的美麗島事件,被國民黨政府以叛亂罪起訴了八個人,包括黃信介、施明德、張俊宏、姚嘉文、林義雄、陳菊、呂秀蓮、林弘宣。現在,只剩下您還活躍在政壇上,其餘的人,不是仙逝、變節,就是退休,或者轉為社會運動家。回首三十歲那一年,叛亂罪起訴,面臨可能死刑的威脅。但是我看到您那時候的照片,英姿煥發,讓我想起清末的秋瑾。

「秋風秋雨愁煞人」,當年秋瑾死於紹興刑場,年不過三十一歲,跟您當時的年紀相符。

現在回想起當時的革命情懷,不知道您會不會感嘆,政壇比刑場更可怕,刑場是有形的刀,政壇是無形的箭。


高雄市發生這件悲劇,目前的責任未明,然而在根據偵查不公開的公開消息,看起來從1990年以後的高雄市政府、榮化、中油,可能都有部分責任。我對於現在急於尋找責任者,百思不得其解,既然檢察官已經偵辦,現在政府應該做的事情,不是應該是救災與重建?怎麼會是追究責任?您有沒有責任?或許有。謝院長有沒有責任?或許有。白副總統有沒有責任?或許有。但是這些所謂的責任,該不該由您全部背負?如果您要上靈堂道歉,決定管線設置的前首長,需不需要在告別式下跪?如果監督不週,需要下台,那麼未能監控管線壓力的「工程師」們,需不需要槍斃?我想,這些問題,將來檢察官都會一併釐清,您該負的責任,我相信以您的擔當,一定會負,但是我並不贊成您現在跟著誰起舞,把您的救災局處首長撤職。


都走了,誰來救災與重建?即便您說,生效日是救災完成日,那麼這些首長會不會懷著五日京兆的心態?他們又如何要帶領部屬繼續前進?該負的責任,不論是法律或政治,檢察官必然會有所處置,何需急於這一時開鍘?更何況,您現在就要這些人離職,政敵會如何攻擊您?


一葉知秋。是的,當您決定讓這些人離職,就開啟了潘朵拉的盒子。許多魑魅魍魎,就在這時候會認為您確實是意外的主因,否則為何要求首長辭職,層級甚至到副市長?接下來,所有的壓力都將會針對您,要求您辭職下台,而代理市長,當然就由中央指派那位主任,就是挾一百五十億重建預算,聲稱行政院已經準備好了的主任。


不然,現在怎麼會有人問您,當天晚上您在哪呢?而您認真的回答,也真是讓我覺得嘆為觀止。您那天就算是在市政府,也會有人說您在打瞌睡,何必對這些人這麼認真回應?不然,澎湖縣長在墜機那天為何在台灣,他最後有把行程公開?對於這些雙重標準,您認真的回應,為了什麼?


您或許該負責,但是那是以後。現在,請您打起精神,為這些人民繼續努力。究責的部分,請您交給屬下處理,誠實的向檢察官交代一切。重建的部分,請您繼續努力,不要被政治口水淹沒,失了判斷能力。即使您在面臨死刑的威脅時,仍然面不改色,對於這些既得利益者,您又何需稍假辭色?

您是不是適任的領導人,從民眾對您的回應與支持,我想大家都已經看在眼裡。剩下的,就讓年底的選票來判斷吧!請您堅持應該做的事情,站穩腳步、保持清醒。

在《哈利波特》中,鄧不利多校長是這麼說的,「即使在最黑暗的時刻,只要我們記得點燃蠟燭,仍能找到光明。」

謹以這句話祝福您,也祝福高雄的民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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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author
陳水扁一上任自動減薪一半(這可不是政見),八年他少領4000萬。 奉天專案一年孳息一億,八年八億,總統可自由使用,不受任何規範,他取消專案、繳回國庫。 選票補助一票30元,兩次總統大選,共得三億多,全數給民進黨中央黨部。 八年任期,募款政治獻金贊助黨內及友黨同志大小選舉,約14億。 侵占機密案,2014年8月29日,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,全案簽結。 海外洗錢案,2014年8月06日,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,全案簽結。 教唆幕僚偽證案,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,逆轉改判扁無罪。 國務機要費案,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,無罪定讞。 機密外交案,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,無罪定讞。 南港展覽館案,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,發回更審。 被定讞入罪的「龍潭案」,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「偽證」,但法官不採信。而且此案是因為"實質影響力"說而判刑,相反林益世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,因"無影響力"而不適用此條(林當時為國民黨大黨鞭,你認為他有沒有影響力呢...??) 停審中的二次金改案,涉案人杜麗萍說特偵組要她作違心證詞,否則要羈押她,她甚至害怕而企圖自殺....。 (以上是公開已知資訊) 再"直接性貪汙"方面的指控,法律上已全部無罪 而會做出裁自己薪水事情的人,道德上也不該認為他會貪汙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,法律是無罪推定原則的 ((如果你還認為台灣是的話 因此我從太陽花後研究阿扁相關議題至今,得到的結論是: 『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』 我不認識阿扁、沒看過他本人、沒接觸過他身邊的官員,更遑論拿他好處 但我可以非常明確的跟你(妳)說:我相信陳水扁是無罪的!我甚至相信他是沒有貪汙的,不論法律上、或道德上! 《主權獨立》《公民覺醒》是台灣走向真正的民主、與更美好未來的必經之路 我個人認為要在加上《平反扁案》,我也堅信這三條路會是同一個方向 而最終將匯聚在一起,屆時台灣將能走出困境、突破侷限翱翔於九宵! 這就是我的政治理念!
為阿扁洗冤是冒天下大不韙之舉,然雖萬千人、吾往矣!我願為真相赴義,並誓不反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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